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义工五不原则

    中国志愿服务发展迅速,吸引越来越多的人参加组织、参与服务。因此,在“爱心奉献”、“助人自助”的同时,就非常需要培养“平凡志愿者、平常志愿心”,用理智、平和的心态做好志愿服务,既能够帮助社会人群,也能够让自己及身边的人快乐幸福。我们到各地考察交流的时候,常常发现一些志愿者因为“太过投入、太过执着”偏离志愿精神的本质,造成对于他人和自己的困扰。为此,特提出志愿“五不”原则,,也向阳新义工协会的义工们倡导此原则,引导义工在奉献爱心的同时培养理性、理智的素养,真正做好志愿服务、真正实现助人自助。
 

一、不因义工服务而忽略家人

    在国内的义工队伍中,有这样一个案例:某志愿服务总队的几位资深志愿者,非常热情、非常认真、非常执着,不仅针对求助的困难人群给予及时帮助,而且想方设法扩大服务范围、增加服务项目。久而久之,这些骨干志愿者天天聚集讨论、天天推进项目,导致对家人的关怀照顾缺失。一些志愿者长期不谈恋爱、不结婚,成为“大龄青年”;一些志愿者因夫妻矛盾而离婚;一些志愿者面临家庭关系不和等困境。

    该义工联负责人发现这种问题之后,征询相关领域专家的指导,就采取策略调整。安排一些年轻的志愿者进入总队,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手段提高服务效率、减轻人员负担。同时,鼓励这几位资深志愿者离开直接服务的岗位,担任督导和培训工作,或者转到其他服务队担任督导、培训工作。这几位资深志愿者最初还不乐意,有怨言,但是经过沟通交流就接受了新的志愿服务角色。几年之后,其中几位志愿者恋爱、结婚、生小孩了;另外几位志愿者的家庭关系也融洽、和睦了;他们就特别感谢协会当年的调整。

      义工是帮助社会和他人获得快乐、获得幸福的。那么,如果因为做服务过于偏执和极端,造成自己家庭、亲人的不幸,也就成为社会的负担和问题。志愿者不忽略家庭,兼顾家人和亲友的感受,营造温馨和睦的氛围,既是自己的幸福,也是为社会和谐幸福作出贡献。
 

二、不因义工服务而身心疲惫

    经常想,在战争年代、救灾时刻需要英雄,需要献身祖国、献身革命、献身爱与崇高。但是,和平年代、平凡社会就不一定要志愿者负担过重、操劳过度,志愿者自己也不要做得疲于奔命、身心疲惫。

    一次在义工交流会上,一位新来的老年女义工说“我找到组织了,原来我特别热心传播推广健身运动,非常投入,希望这种有利身心健康的技艺传给更多的人,不要随我进入坟墓。”她说道因为推广瑜伽等健身运动变卖家产,并三次病危入医院抢救。这时候,现场很多义工都及时沟通,既尊敬她的爱心和奉献精神,但是也劝导她不要这么狂热极端。“爱要让人家快乐,也要让自己快乐;爱要让社会温馨,也要让自己幸福”。一位义工劝导时的这种说法,给我很大的启迪。我想,当今和平时代的志愿服务中,如果一个义工做得疲于奔命、身心疲惫,并不是好的榜样,甚至会起到相反的影响。广大民众将认为,做义工原来是“越做越穷、越做越累、越做越苦”的,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参加、没有多少人能够坚持。

      因此,志愿服务专家经常强调志愿服务“力所能及、随时随地”的原则,即尽量做你能够做、容易做、擅长做的好事;尽量在身边周围帮助有需要的人群。这样,每一位义工做得轻松,做得快乐;获得帮助的人有所改善、增添幸福;社会就拥有和睦发展的良好基础。
 

三、不因义工服务而苛求他人

    义工的服务和传播,能够让社会更加文明、人类更加进步。但是,这是一个逐渐推进、逐渐实现的过程,不能理解为有了志愿服务,社会就完美无缺、团队就完美和谐。我考察交流的时候,也发现一些义工非常理想化,追求完美,结果造成人际关系的紧张、冲突。

    一方面是义工内部因缺乏宽容造成的关系紧张。有一些志愿者服务组织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,一些义工对其他团队成员讲话,一开口就是“你是义工,怎么这么没用,做这点事都做不好,给团队抹黑”;“你是组织者,一个活动都没有筹划好,太没有能力了”。其实,义工也是人,也是普通人,组织者也是在工作之余义务奉献,出于友善、爱心来做点奉献、帮助他人,应该得到鼓励和引导。他有过错和不足,可以指导和帮助,但是不必苛求。

    另一方面是义工内部因理念不合造成的关系紧张。义工奉献是多种多样的,应当由义工自发选择,不能要求义工参与所有的方面、所有的活动。曾经在阳新义工协会的群里有人说“你们每天到处宣扬做好事,到了要你们捐款的时候就装着没看见”事实上,这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绑架他人。很多义工在各种各样形式的募捐中捐助了不少,就算是不捐钱也无可厚非,现在的各种筹款渠道非常多,每天几乎都能看到。如果每个都捐,极有可能影响了义工的正常生活,这与义工的出发点是相违背的。

    再一方面是对社会其他成员的苛求,造成人际紧张。有些义工因为太执着服务活动,本职工作有疏漏,或者部门关系没有处理好,不仅不反思,还责备同事“你们怎么不支持我、不理解我,我奉献爱心、做好事你们知道吗,哪里像你们这么庸俗。”这种将自己凌驾于他人至上,用“道德高地”苛求他人的言行,并不符合志愿服务的本质特点,也不符合义工素质要求。做义工也要更多理解团队成员、理解社会他人,在相互谅解、相互支持的前提下,传播志愿精神、推广爱心服务。

 

四、不因义工服务而烦扰对象

    义工与服务对象之间,是互相尊重、平等交往的关系。但是,我在考察交流的时候发现有些义工掌握分寸不够。例如,有些义工没有征求服务对象的同意,就经常上门拜访,本意是沟通和服务,却造成生活的干扰。有位社区义工负责探访孤寡老人,他特别热心也很有热情,每天上午和下午都去探访,而且一交谈就收不住话题,占用半个小时或一个小时。他陪同我们去调研的时候,也是喋喋不休地说话。交谈中间,他接听一个电话走开,受访老人才流露出不堪烦扰的心情,希望社区义工组织更换义工。由此可见,义工“应该是根据对象需求而提供必要和有效的服务;不是根据自己喜好而强加给对象各种服务。”

 

五、不因义工服务而责备社会

    志愿者充满理想、富有激情,但是有时候缺乏对社会现实的认知和理解。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义工得知国家某些群体众陷入困难、缺乏救助的时候,在看到政府个别部门作风不优良的时候,就随意批评政府,批评社会;一些义工看到社会不文明、不健康现象的时候,就随意指责这些地区的工作问题。不可否认,很多负面问题客观存在,但是义工作为一个正能量的传播者,在这个时候,希望大家少一些抱怨、少一些责备,做好自己要做的事情就好,不忘初心,继续前行。